有时候,事情的转机,就在于这么灵光一现。
柳如雪在丁日浩门店卫生间门后发现的一滴疑似血迹,就是勘查人员一般说的红色斑迹,最终发挥了作用。
一般来说,当看到红色斑迹,尤其是在现场勘查到红色斑迹的时候,很可能是人血。
但现在的现场属于一个屠宰门市,人血和动物血有混合的可能。
通常情况下,想要直观观察两者的区别有以下的方法:动物的血比人血粘稠,颜色较深,但含盐量要比人血少,也就是说人血较咸,动物的血更容易凝结,动物的血较人的血难闻,有异味。
在法医学上,可以使用专门的人血显色抗体,把这种物质洒到血上,如果是人血,该抗体就会特异地结合上去,并且显色。
也可以直接通过DNA基因检测,人与动物的DNA序列是不一样的,要比动物复杂得多。
案件至此就算侦破一半啦!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滴血迹存在的位置特殊,是存在一个很隐蔽的密闭空间内,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在这里杀害李玉芳,就无法解释这滴血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的门上。
换句话说,丁日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现在对于鉴定结论,也就是柳如雪在现场发现的这滴血迹经鉴定是被害人李玉芳的,由于发现的剂量实在太小,属于微量物证,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首先要检查检材的来源,这些检材是从哪里取得的。
如果检材的来源不明,这些鉴定结论就存疑。
其次要检查检材的保管和鉴定过程。
在保管的过程中有没有变质、有没有挥发、有没有遭到污染,都是需要审视的问题。
鉴定人使用的什么鉴定方法进行的鉴定,鉴定方法是否科学合理。
再次,要注定鉴定结论可能出现的笔误。
还有,要检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
鉴定属于一种科技证据,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经验和必要的检验设备,这是确定法医鉴定准备度的前提。
这些在本案中完全没有问题。
有时候一个证据就能够锁定全案,柳如雪发现的这样一处血迹就锁定了全案。
一切间接证据已经指向丁日浩了,他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现在发现的这处被害人血迹,无疑是一剂助推剂,直接把案件侦破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基本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如何去抓捕这个凶残的杀人犯了。
听到这个鉴定结果后,萧云天长舒了一口气,看来侦查方向是对的,之前的努力终究没有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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