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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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审前动议的情况很罕见。

没有认罪,便无从提出证据禁止的动议。

搜捕证的发放有着充足的正当理由,因此法庭拒绝了律师提出的“排除将手枪和匕首作为证据”

的动议。

萨帝厄斯在庭上大声呈情,据理力争,但他的呈词一结束,法庭便即刻予以了否决。

毕竟,搜捕证是普莱雷特法官亲自签发的,他没有道理现在质疑其合理性。

不,对手枪和匕首的搜查及没收都是合法的,这点也将当着陪审团的面进行确认。

“排除将罪证化验室报告作为证据”

的动议也被迅速否决。

萨帝厄斯没有足够财力自行对证据进行检测,他的禁止动议主要基于自己的猜测和假设,其分量在法庭上轻如鸿毛。

萨帝厄斯也考虑过申请改变审判地点,但他越琢磨,越意识到艾米琳在本地的声誉只会给她带来利好。

因此他决定,就算法庭提议,他也将坚持要求在本郡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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