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纸上不仅提到这场官司,还大张声势地渲染道:天然人控告机器人,提出离婚要求。
这标题毫不惊人,因为人们自然会纳闷儿:为什么一桩天然人控告机器人——要求离婚的案子值得登在头版上;世界人口毕竟有半数是机器人呀。
每天都有天然人与天然人、天然人与机器人、机器人与天然人、机器人与机器人离婚。
对这么一条标题,很自然的反应是:“那又怎么样?谁管他呢?”
然而,人们不需要具有特殊智力就会觉察到:这场官司中必有奥妙。
报道是这样写的:
埃佛顿,星期二讯。
自最近赋予机器人以完全平等的法律权利以来,今天破天荒第一次发生天然人与机器人离婚案。
提出离婚的理由为:婚约的一方事先并未得悉对方是机器人。
离婚案以此为理由者亦属首次。
此案之所以成为可能,是由于《平等法》作出了新的规定:婚约中的任何一方不再承担说明自己是否是机器人的义务。
鉴于这一今后势必影响千百万人的试验性案件的重要性,《昼夜报》将对此案(星期五开庭)作详尽报道。
王牌记者阿诺娜·格里厄和华特·霍尔斯密司将向读者介绍此一历史性审判的全部经过。
格里厄是天然人,霍尔斯密司是机器人……
报道接着提供了这一重大试验性案件中诸如有关各方姓名等细节,并顺便提到:虽然截至提出离婚为止,李夫康夫妇结婚只有十小时十二分钟,而登记册上尚有比这更短的结婚记录呢!
《昼夜报》就此巧妙地打发了成千上万封急切地询问“此案是否创记录”
的读者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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