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前言-《博尔赫斯诗选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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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把自己看成一个读者,其次是一个诗人,然后才是一个散文作家。

这一见解的第一部分无需解释;另外两个则需要说明。

它们并不意味着——它们尤其不意味着——我钟爱我的诗更甚于我的散文,或者是断定它技巧更佳。

就我所知,反过来也许倒是对的。

我猜想诗与散文之区别,并非如许多人所宣称的,是在于它们截然不同的词语组合,而是在于它们各自以不同的方式被阅读这一事实。

读来仿佛是诉诸理性的篇章就是散文;读来仿佛是诉诸想像的,就会是诗歌。

我说不准我的作品是不是诗;我只能说我所召唤的是想像。

我不是一个思想家。

我仅仅是一个试图探索形而上学与宗教的文学可能性的人。

我的小说,在一种意义上,是在我之外的。

我梦想它们,塑造它们,记下它们;之后,一旦被散发而进入了世界,它们就属于别人了。

我所独有的一切,我的朋友们好心宽容我的一切——我的喜爱与厌恶,我的嗜好,我的习惯——要在我的诗中才找得到。

长远来看,也许,我的成败将取决于我的诗篇。

歌德,他并不是我的英雄之一,认为一切诗歌都是偶成的诗(gelegenheitsdichtung)。

我忘了上下文,但我猜想他的见解至少能有两种解释:他也许是在为他贡献给文学选集的过于丰富的诗做辩解,或者也许是在暗示诗歌萌生于一个特定的人在一个特定的时刻所感受的东西。

至于我,我足可宣称本书中的每一首诗均起源于一个特殊的心境,起源于它本身所有的一种必然性,不是为了图解一种理论或填满一本书而写的。

事实上,我对我诗的思考从来与出版无关。

大约三年前在剑桥,在开始编纂本书时,我还是第一次直接着手翻译我自己的作品。

迪·乔瓦尼和我对每一首,每一行,每个字都进行了十分彻底的推敲;我不仅是一名合作者而且也是作者这一事实给了我们更大的自由,因为比之内在的意义与倾向,我们较少拘泥于词语的精确。

我要感谢那些杰出的英国与美国诗人,凭着他们的才具与慷慨,他们将我的西班牙语原作变成了英语诗,并由此赋予了它们这新的生命。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

1971.3.31盐湖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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