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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之设,所以示尊严明统属也。虽墨绶铜章,地仅百里,亦孰不于此乎听教令焉?招之旧署,自明季毁废,迁于迤西,买民宅而居之。厥后,踵事增修,屡有兴作。虽规模粗具,而堂阶轩厂蚩蚩者,咸识长吏之庭矣。自斯以往,毋或视同传舍,而修葺弗替,则所望于莅兹土者,续公署志。
县治在城南北大街西,大门东向。创建之时无考。
大房四间东西两厢。邑侯施公、何公相继增修。道光十九年邑侯陈公重修。
二堂三间旧又有所谓三堂者,邑侯施公合而一之。
大堂三间邑侯许公重修。
东花厅三间邑侯陈公新修。
西花厅三间邑侯许公重修。
东西吏房十二间邑侯许公重修。以西六间去大堂太近,规模稍隘,拓基益西,与东六间相称。堂两边各筑南向者四间。
东西隶房共六间邑侯许公重修西三间,创筑东三间。
仪门一座邑侯许公即南向之大门,改为仪门云。
大门一座原东向,嘉庆年间,邑侯姚公改为南向,东西置栅栏。道光二十六年,邑侯许公仍改东向。
官仓在县署后。
养济院在大街东。
《招远政府最新任命》改置公署(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