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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我去了电脑城。我想要一台新的电脑。
《两个人不等于我们》里的小故事,是我在大学的时候用小房子的联想敲出来的;写《一千零一晚》的时候,我那台碳素黑的SONY笔记本非常漂亮;《星沉雁远》的那个故事是在我的BENQ台式机上进行下去的,键盘很舒服,听歌的感觉很棒。
回到广州,我要开始一个新故事。我对它的热爱不下于我自己。
电脑城里,我喜欢那款预售版的三星。虽然它价格不菲,可它真是漂亮。但我等不及了,三天的时间也等不及,于是我挑了小白。
我在写得睡不着觉的夜里反复地想,要是我买了那款电脑,写出来的又是什么感觉呢?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冲动得真不完美。
感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边走边爱,人山人海。
《请在秋天叫醒我作文》5(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