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光遇岁岁年年》

(第1页)

江琳琳名义上是江志强的养女,实际上是他的私生女。

顾婉云当时嫁给江志强,就是给江志强生儿子。

结果她一胎生下我这个女儿。

生下我的那一刻,她恨不得我去死。

江志强见我是个女儿,嫌弃的很,从没正眼瞧过我。

我那时只觉得每天都好饿,衣服好破,每天都过得好苦。

小时候只能捡家里的剩饭吃。

我稍微做的不好,我妈就会下死手打我。

江志强也时常拿我当出气筒,动不动就踹我。

江琳琳只比我小一个月,她那时天天嘲笑我被打。

六岁前我身上没有一块好皮,背上全是紫青的伤疤。

我七岁时,我妈顾婉云终于生下了儿子。

于是,我被送走了。

我被送给了我后来的养母所孙芳。

可对于我来说,那不过是从一个地狱到另一个地狱。

每天迎接我的还是捡剩饭吃和毒打。

后来,我好不容易熬到长大,孙芳就像吸血鬼一样缠着我要钱。

而顾婉云怕我把这些年的事情说出去,隔三差五就凶狠的来警告我。

我早就想逃了。

我太厌恶这样的生活了。

可是,偏偏傅深州又来江城创业。

我想陪着他。

于是,我在这里熬过一天又一天。

尽管我知道明天没有任何希望。

可是,现在我不同了。

我不是一个人,我还有孩子。

所以,这次我真的要走了。

逃离原生家庭,逃离这个充满悲伤的城市。

我回到了逼仄的出租房内,漫无目的的收拾着行李。

第二天,我没告诉任何人就离开了江城。

我想,在傅深州那里我并不重要,也没有人会惦记着我。

离开江城后,我过了几天安生日子。

可是,这种平静很快就被打破了。

傅深州的公司破产了,他却满世界找我。


(第1页)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