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五行第六十二-《春秋繁露楚庄王第一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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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冬至七十二日,木用事,其气燥瘘而青,七十二日,火用事,其气惨阳而赤;七十二日,土用事,其气湿瘘而黄;七十二日,金用事,其气惨淡而白;七十二日,水用事,其气清寒而黑;七十二日,复得木。

木用事,则行柔惠,挺群禁,至于立春,出轻系,去稽留,除桎梏,开门阖,通障塞,存幼孤,矜寡独,无伐木。

火用事,则正封疆,循田畴,至于立夏,举贤良,封有德,赏有功,出使四方,无纵火。

土用事,则养长老,存幼孤,矜寡独,赐孝弟,施恩泽,无兴土功。

金用事,则修城郭,缮墙垣,审群禁,饬甲兵,警百官,诛不法,存长老,无焚金石。

水用事,则闭门闾,大搜索,断刑罚,执当罪,饬关梁,禁外徙,无决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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