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田录》者,朝廷之遗事,史官之所不记,与夫士大夫笑谈之馀而可录者,录之以备闲居之览也。
有闻而诮余者曰:“何其迂哉!
子之所学者,修仁义以为业,诵《六经》以为言,其自待者宜如何?而幸蒙人主之知,备位朝廷,与闻国论者,盖八年於兹矣。
既不能因时奋身,遇事发愤,有所建明,以为补益;又不能依阿取容,以徇世俗。
使怨嫉谤怒,丛于一身,以受侮于群小。
当其惊风骇浪,卒然起於不测之渊,而蛟鳄鼋鼍之怪,方骈首而闯伺,乃措身其间,以蹈必死之祸。
赖天子仁圣,恻然哀怜,脱於垂涎之口而活之,以赐其馀生之命,曾不闻吐珠衔环,效蛇雀之报。
盖方其壮也,犹无所为,今既老且病矣,是终负人主之恩,而徒久费大农之钱,为太仓之鼠也。
为子计者,谓宜乞身於朝,退避荣宠,〔一〕而优游田亩,尽基天年,犹足窃知止之贤名。
而乃裴回俯仰,久之不决,此而不思,尚何归田之录乎!”
余起而谢曰;“凡子之责我者皆是也,吾其归哉,子姑待。”
治平四年九月乙未庐陵欧阳修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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