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事录二涉及兵事-《县侯乡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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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兵事  御浙寇

仁宗康定元年,浙寇窥福州,侯官人林爱及其子衎倾赀守隘。

贼至,大破之。

按《重纂通志》,康定元年十一月,浙东叛卒鄂邻等剽创福建诸州县,寻逃入海,当即是役。

平张员

高宗建炎元年九月,建州军校张员,杀转运副使毛奎等。

先是,调建卒往守滑州,为金人攻退。

旧例,当得卸甲钱,转运司不即与,员等因作乱,提举常平公事王浚明婴城固守,提点刑狱陈桷檄统制王淮讨之。

淮屯兵城下,有军校魏胜者不从乱,朝廷下诏招安。

胜力劝员等听命。

会淮持丧,乃起复故官,知建州,补胜承信郎,权本州兵马监押。

次年正月,淮到州,指挥不行,而以朝散大夫陈瑊代之。

瑊与知福州江常同请招安。

员等受招,而桀骜如故。

寻职方员外郎谢如意出领漕事,至建阳,阴遣勇士离其党,与本路兵马都监黄涛,本州兵马监押魏胜密谋,绐员等受札,擒戮之,乱平。

平俞彻明

绍兴间,山寇窃发,闽帅委安抚司干办王晞亮从军,俾授诸将方略,平积年逋寇俞彻明等,福州大定。

邓茂七及山贼之乱

英宗正统十三年,邓茂七作乱于沙县。

茂七,建昌人,因杀人为官所捕,徙居沙县,毒害沙民尤甚。

先是,福建多矿盗,巡按柳华令村聚各置望楼,编民为甲,择豪者总之。

茂七既为甲长,益役属邻里。

其俗佃人输田主租,当送其家,并有物馈,茂七令其党无馈,而令田主自往受粟。

田主诉县,逮茂七不至,下巡检追摄,茂七拒杀弓兵,并害巡检及知县。

连寇汀、邵各府县,福州震动。

十四年,茂七复寇延平,指挥刘福击斩之。

逾年,余党悉平。

方茂七之乱也,福州山贼攻城,死者不可胜计。

处州贼叶宗留乘乱入连江,福州亦戒严焉。

郭之奇平山寇

怀宗崇祯间,闽清诸邑,山寇窃发。

福州城西一带大受其扰。

督学郭之奇进剿之,直捣贼巢,歼监无算,厥乱乃平焉。

会城将帅林列,破贼之功转出文弱一书生。

之奇之督闽学,与我朝黎文肃公培敬视学黔南,出奇讨贼,不先后如一辙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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