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阳光早早地把黑夜送走,五点钟起床洗刷后,楚运欢迈出腿,拉着地排车和叮当作响的工具,向工地方向走的时候。
楚大春去喊住了他和刘成刚。
你们两个就不用去工地了,天气挺热的,就帮着你许叔买菜做饭吧。
他自己也忙不过来。
楚大春一边喊着他俩的名字,一边指着厨房说道。
刘成刚一听,真是太好了,要不早就扔下铁锨打道回府了。
实在是受不了这种枯燥而又单调的生活。
这次换成给大家做饭,采购食材,不错的安排。
楚运欢也感到这个活更适合自己。
一方面帮着干了这几天也熟悉了需要吃什么,更重要的是他很喜欢做饭。
看着大家吃的那么香,一种莫名的成就感涌出来。
他俩把工具和车子交接了一下。
就听许叔的安排。
第一件事情就是跟着许叔去赶集。
许叔说这附近的村子叫漫泗河。
沿着村子的主干道南北方向两侧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物品,是一个不小的集市。
赶集买得东西其实也不多,主要是大冬瓜,那种比枕头还要大的,青皮白瓤的。
至少要买十多个。
还要买白花花的肥肉。
纯瘦的猪后肘太贵是不能买的。
最多就要猪血脖和猪肚皮,再就是要一部分五花肉掺和下。
这里肉便宜,可是放在锅里一煮,就分不出是什么了。
还有买一大块豆腐。
许叔一边带着楚运欢和刘成刚向集市方向走,一边交待着。
他知道孩子不懂得过日子。
要是不现交代一下,谁知道他们会买些什么。
吃炖菜很节省,汤汤水水的,即使吃完了再添加,也没有太多顾虑,管够。
楚运欢很喜欢赶集,他知道集市上卖东西的花样很多,弄不好还有卖旧书的,要是碰上,说不定还真能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
而刘成刚则想,要是集市上有卖油条的,自己要先吃饱再说。
他摸了摸临走从家里带来那几张人民币,望着越来越近的集市,轻轻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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