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制第二十七-《春秋繁露仁义法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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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得十六万国,三分之,则各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饮食有量,衣服有制,宫室有度,畜产人徒有数,舟车甲器有禁;生有轩冕之服位贵禄田宅之分,死有棺椁绞衾圹袭之度。

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赀,无其禄,不敢用其财。

天子服有文章,不得以燕公以朝,将军大夫不得以燕将军大夫以朝官吏,命士止于带缘,散民不敢服杂采,百工商贾不敢服狐貉,刑余戮民不敢服丝玄纁乘马,谓之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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